【本報台北訊】歷經八個月的分類調查分析,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上周公布首批一百件連動債評議結果,有七十件獲得補償,二十三件被認定銀行沒缺失,不用補償投資人。獲補償的七十七案中,平均補償金額比率為百分之二十,若以整體一百件計算,則補償率降為百分之十五。
連動債自救會昨天由律師王可富代表七十七名受害人,到台北地檢署集體按鈴申告中國信託、台北富邦、台新銀、星展等銀行涉嫌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嫌。
王可富表示,這是第一波,接下來還會告金管會官員失職、尋求國家損害賠償。發起活動之一的尤先生表示,投資人要的是類型化、通案性的賠償,而非補償,他個人認為至少也要五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