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醫師 持國外學歷加2門檻 記者黃揚明 |2009.06.05 語音朗讀 61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東歐醫學學歷認證引發社會爭議,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規定持國外醫學學歷回國留學生應先通過學歷甄試及實習後方可報考醫師國考,也明訂實習醫師實習年限為五年、外國醫師可申請來台從事短期臨床交流。衛生署表示,近年持國外醫學學歷回國參加醫師考試學生大幅增加,雖現行醫師法規定九大地區學醫返國學生可直接參加醫師國考,但考量不同地區、國家教育制度與醫療狀況與我國有所差異,且醫療業務攸關民眾健康與生命安全,基於維護國民健康與醫療品質把關職責,因此進行修法。 前一篇文章 《六四屆滿20周年》總統專文:勇敢面對歷史傷痛 下一篇文章 警察特考雙軌制 2年後實施 熱門新聞 01記得與忘記2026.01.0802悍將、雄鷹補戰力 拚闖季後賽2026.01.0903南投山區 梅花盛開2026.01.0704運動後分泌的肌肉激素是萬能荷爾蒙2026.01.1005台水潮州營運所落成 佛光山灑淨2026.01.0906全球最長壽貓 30歲等同120歲人瑞2026.01.0807星雲大師全集【傳記】百年佛緣─生活篇 僧情不比俗情濃—我對感情的看法 4-22026.01.0708社論--老宅延壽與老屋安住2026.01.1009三寶寺護法委員餐會 凝聚長期護持力量2026.01.0710南二監佛堂落成 佛光山灑淨祈福2026.01.1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顧立雄:斷續收到墜海F-16黑盒子訊號搜救F-16飛官 海巡艦艇未發現油汙社宅跳票 擬助37.5萬空屋出租中捷橘線延伸海線 有譜F-16防撞系統列標配 明年全數安裝租屋、外食壓力未減 終結高通膨 去年CPI年增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