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醫師 持國外學歷加2門檻 記者黃揚明 |2009.06.05 語音朗讀 653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東歐醫學學歷認證引發社會爭議,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規定持國外醫學學歷回國留學生應先通過學歷甄試及實習後方可報考醫師國考,也明訂實習醫師實習年限為五年、外國醫師可申請來台從事短期臨床交流。衛生署表示,近年持國外醫學學歷回國參加醫師考試學生大幅增加,雖現行醫師法規定九大地區學醫返國學生可直接參加醫師國考,但考量不同地區、國家教育制度與醫療狀況與我國有所差異,且醫療業務攸關民眾健康與生命安全,基於維護國民健康與醫療品質把關職責,因此進行修法。 前一篇文章 《六四屆滿20周年》總統專文:勇敢面對歷史傷痛 下一篇文章 警察特考雙軌制 2年後實施 熱門新聞 01誠實麵包坊 烤出信任香氣2026.06.0402一車甘泉入山林 印度水人護生2026.06.0503【苗栗.頭屋】國寶魚游沙河溪 明湖煙波映綠堤2026.06.0804回收成本高 加入巧思創作 碎玻璃再利用 變身精緻手工珠寶2026.06.0605【浮世畫框】斑斕的歲月2026.06.0506多瑙河畔法音交融 佛光山祈世界和平2026.06.0407【老師的話】 接受不完美,人生才能更美2026.06.0608普賢寺 佛光人蓮潭淨園2026.06.0409東禪寺慶佛誕節 多元族裔體驗佛教文化2026.06.0410藍月映照婆羅浮屠 佛光人共祈和平2026.06.05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陸5公務船繞台 盤問外籍商輪蕭副總統見證 帛琉無人機外交澎湖海巡連江艦 首度開放參觀上海小貓熊抵台陸海警船硬闖東沙限制水域 與我對峙海鯤號 第10次潛航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