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醫師 持國外學歷加2門檻 記者黃揚明 |2009.06.05 語音朗讀 628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東歐醫學學歷認證引發社會爭議,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規定持國外醫學學歷回國留學生應先通過學歷甄試及實習後方可報考醫師國考,也明訂實習醫師實習年限為五年、外國醫師可申請來台從事短期臨床交流。衛生署表示,近年持國外醫學學歷回國參加醫師考試學生大幅增加,雖現行醫師法規定九大地區學醫返國學生可直接參加醫師國考,但考量不同地區、國家教育制度與醫療狀況與我國有所差異,且醫療業務攸關民眾健康與生命安全,基於維護國民健康與醫療品質把關職責,因此進行修法。 前一篇文章 《六四屆滿20周年》總統專文:勇敢面對歷史傷痛 下一篇文章 警察特考雙軌制 2年後實施 熱門新聞 01水晶物理性 與化學性質2026.03.1702越南大選 料共產黨壓倒性掌控2026.03.1603店貓上班摸魚睡翻 萌樣逗樂網友2026.03.1804新竹.尖石 群峰疊翠山色佳 泰雅歌聲伴霧霞2026.03.1605大馬急轉彎 撤回美對等貿易協議無效說 2026.03.1806北美最乾燥加州死谷 罕見繁花錦簇2026.03.1807澎湖食農教育 向下扎根2026.03.1908美海軍引進機器人 爬牆維修艦艇2026.03.1909【分享時刻】某些愛2026.03.1810菲律賓萬年寺 民眾自發迎請 展現弘法成果2026.03.1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總統登海鯤號 防長:不設定交艦時程考績法 擬取消甲乙丙丁等藍白拍板 聯合競選治理方向中選會人事 卓:提不同人選賴:台海和平 世界安全要素反制飛彈 防部列防禦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