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給付 遺屬也可領 |2009.05.29 語音朗讀 567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勞工向勞保局提出勞保老年給付、失能給付等各項給付後,如果未核付就過世,怎麼辦?勞委會最近以函釋處理空窗期,如果申請人在核付前過世,同意其遺屬仍可依繼承順序領取全額給付,勞工權益更有保障。這項函釋並追溯自今年一月一日生效,因此先前類似案件都可重新核付。勞委會表示,該項函釋主要是以申請一次給付項目為主,包括老年給付、失能給付、傷病給付,甚至是斷保族領取斷保年資一次金,都可適用。但如果是申請按月領的年金的勞工,則只能領第一期年金,之後就必須改按遺屬年金標準領取。 前一篇文章 綜所稅 4成尚未申報 下一篇文章 馬:兩岸互動 非國民黨專利 熱門新聞 01古老鹽礦放光 變身觀光寶藏2026.06.1102【苗栗.頭屋】國寶魚游沙河溪 明湖煙波映綠堤2026.06.0803看人間 凡人不及的山巔──她在海拔8000公尺上2026.06.0904【白色墨水】讓花也看見我2026.06.0705修復腦力 守護記憶 從放鬆開始2026.06.0706南非入寒冬 佛光人溫暖弱勢學子家庭2026.06.0907社論--悼念尹衍樑先生2026.06.0908上海小貓熊抵台2026.06.0709佛大、南華畢典 學子奮起飛揚2026.06.0810零路殺 石虎紅綠燈 全球創舉奏效 2026.06.07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總統讚台積 心、根都在台灣監察院長 總統提名陳永興海馬士系統 首度實彈射擊陸5公務船繞台 盤問外籍商輪蕭副總統見證 帛琉無人機外交澎湖海巡連江艦 首度開放參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