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銀行公會推出債務協商機制,登記大限將屆,不過至今為止,五十萬名卡債族中,完成債務協商僅三萬多件,比例不到一成;協商後完成簽約的比例更低。為加速協商進度,金管會近期已通函銀行,主動寄合約書給完成協商但未簽約者,若當事人一個月內未表示反對,且第一期按時繳納款項,就視同接納協商條件。
銀行公會的債務協商機制是鎖定欠債三十萬元以上、逾期三個月以上的卡債族,人數約有十五萬人。但據金管會最新統計,申請協商者只有四萬餘人,完成協商者三萬餘人,至於完成協商且簽約者,只有數千件。不過金管會認為,十五萬名欠債三十萬元以上的卡債族中,有很多是多年債務,不易處理,這些人不見得願意協商。
對四月十日大限,金管會強調,目前只確定在期限後,現行協商期間免利息、免違約金及不催收優惠將取消;至於協商機制是否還在,端視銀行公會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