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昨天局務會議上修正通過「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當中特別將補習費退費標準區分為六級,讓業者可以依比例原則退費給學生,以減少退費糾紛。社教科表示,規則修正通過後將辦理後續事宜,順利的話最快可望在六月底前正式上路修訂規則。
教育局社教科表示,這幾年補習班爭議事件頻傳,其中又以退費爭議最為常見,不少學生對於在補習班未開課前要求退費,卻只能退回原金額的四分之三感到不滿,因而造成學生與業者的糾紛不斷。為此,教育局在考量補教業者經營成本與保障學生學習權益的情形下,修正「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將補習班退費標準定為六級。
第一級為針對在開課日的第六十日前提出退費申請的學員,補習班需退還當期應繳總額的九成五,且補習班所扣除的行政費用最高不得超過一千元。第二級為開課日前第五十九日至第八日提出退費者,補習班需退還費用總額的九成。第三級則針對開課日前第七日至第一日提出退費者,補習班需退還費用總額的八成。
第四級為針對開課後的第二日上課前提出退費者,補習班需退費七成。第五級為在總課程時數的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者,則退費五成。第六級為上課期間已超過全期三分之一者,則補習班不予退費。
除明定退費標準外,教育局也規定補習班學生報名時,若因特殊需要,經申請補習班同意者,將可以分期繳納學費,以減輕負擔。
在空間規定方面,則將補習班學生的「使用面積」修正為「使用教室面積」,藉此讓學生可以在補習時享有較大的學習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