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格計畫下月底前送交內政部 政院半年內決定 明年12月25日可升格直轄市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修正地方制度法,賦予縣市單獨或合併升格的法源依據,同案並有附帶決議,計畫在明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升格的縣市,必須在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將縣市議會同意的改制計畫,送交內政部,內政部應本於一體適用原則,不主動提出改制計畫。
為避免台中縣市「量身訂做」之嫌,經朝野協商增訂「一視同仁」條款,所有縣市只要符合升格條件者,提出升格申請後,行政院必須在六個月內答覆是否同意升格。
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文規定,內政部基於全國國土合理規畫及區域均衡發展的需要,可擬訂改制計畫,徵詢相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意見後,報請行政院核定。縣市也可自行發動改制,若縣市擬改制為直轄市,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得擬訂改制計畫,經縣市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而行政院收到內政部陳報的改制計畫,應於六個月內決定。
縣市升格都以當屆直轄市長任期屆滿日為改制日,台中縣市若推動合併升格,台中縣市長、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鄉鎮市長、村里長任期,將配合延至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至於改制後第一屆直轄市議員、市長及里長的選舉區畫分,則於改制日前六個月公告,並於改制日十日前完成選舉投票。
此外,為保障其他直轄市、縣市的財源不受影響,三讀條文也規定,其他直轄市、縣市所受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的總額,新改制縣市升格前所獲得的總額。
本案三讀通過後,台中市長胡志強說,會盡速展開改制相關作業,希望五月初獲市議會通過改制計畫,並向內政部提出申請,全力爭取升格。
台南市長許添財也和台南縣長蘇煥智通電話,力促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五月底前獲議會通過。蘇煥智指出,五月底前提出申請,對台南縣是艱鉅的任務,即使台南縣市有共通歷史背景及意義,合併較容易,但合併後的名稱、政府所在地,都需要時間溝通,無法在短期內完成。許添財則認為,雙方府會都有共識,雖然並非沒有難度,但他預期樂觀,也已和市議會溝通,讓全案如期通過。
立法院並通過多項附帶決議,包括:行政院應於地制法修正通過後二個月內,提出財政收支畫分法通盤修正案及行政區域畫分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縣市合併改制後,原有山地鄉改為區,區長應由山地原住民擔任;並要求內政部檢討地制法有關原住民議員席次保障的規定,研擬修正草案送立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