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從天台教判的五時中五味的譬喻來解說。三十七道品之初為「四念處」,談「枯、榮」是表示四念處的層次問題。枯,消極性的去執,近灰身泯智的枯寂;榮,積極性的斷惑外,又能不著相。尚未解說五時「枯、榮」之前,先略述五時意。
智顗大師施設釋尊一代說法為五十年,從五時來判釋其說法的順序。法華涅槃時的說法,是佛陀最後的說法;而且《法華經》是開顯佛陀根本精神最高價值的經典,此乃天台教判的特色。五時的內容上,以《涅槃經》的五味--乳味、酪味、生酥、熟酥、醍醐,及改造《華嚴經.寶王如來性起品》的日光三照的譬喻--高山、幽谷、食時、禺時、正中,來區分五種不同說法的根機。
第一、華嚴時,是《法華經.方便品》所說,佛成道後,三七日間,為文殊、普賢菩薩等大弟子,及根熟的天龍八部,專說大乘法門的《大方廣佛華嚴經》,意謂以萬行來莊嚴佛的果德。此時佛陀所開示的法,是自內證,顯示一真法界重重無盡緣起的理法,萬物萬象的根本道理。此時佛陀所說的法,如初昇的太陽,照在高山一樣;亦如剛從母牛身上,擠出的鮮乳一般清純。會中,只有文殊、普賢等大根器菩薩,能承受這項法益,而舍利弗等大聲聞,卻如聾如啞。
然在華嚴時的思想內容、教理上是屬:圓兼一別,即圓教中兼帶別教法門,如日先照高山,五味中的乳味。若從大機看來,此法可謂醍醐也;但在小根機立場,卻無法了解而如聾啞之狀態。
第二、阿含時,又名鹿苑時(因處立名)。是《長阿含》、《中阿含》、《增一阿含》、《雜阿含》等四部阿含經說法的時期。因為華嚴會上的聲聞不契大教,所以不得不隱大現小,為實施權,說了十二年的「阿含經」。此時,佛陀自菩提樹下至鹿野苑,為憍陳如等五比丘,轉說小根機的四諦、十二因緣、六度等三乘法。
此時說法如牛乳中生酪,教法內容的優劣由濃淡中來顯示。亦如日照幽谷。依《法華經.信解品》的長者喻而言,長者從直接與窮子交涉失敗後,再以適合窮子根性的方法來誘引之階段。鹿苑時的說法,但說小乘,使證得灰身滅智的阿羅漢果。(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