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總以為腳踏車騎不快,是安全的交通工具,但維士比小開陳昱廷日前在北縣騎自行車墜谷身亡,經功學社董事長謝正寬親赴現場測試,發現出事原因極可能是車速過快、無法安全過彎所致。
最近自由車環台賽剛舉行,到現場看過比賽,或看電視轉播的人都知道,腳踏車其實可以騎得很快。謝正寬在陳昱廷出事現場實際騎乘,使用公路車及摺疊車過彎,發現只要時速在四十公里以下,就能在不煞車下過彎,陳昱廷騎的是進口公路車,可能因此車速過快、衝到對向車道,並翻過水泥護欄摔下山谷。
時速四十公里有多快?台北市區的公車限速四十公里以下,因為以前發生過很多次公車過快的肇事紀錄,因此馬英九當市長時規定不得超過四十公里,陳昱廷發生意外現場是九十度右彎,他的車上碼表顯示當天最高時速是五十八點五公里,有可能是事發當時的速度,自行車車速比公車快,能說不危險嗎?何況,高速過彎別說是自行車,連汽機車都會甩尾出意外,怎能不小心?
為了避免意外發生,專家建議山路過彎須減速,長途騎車最好裝車用碼表,確實掌控行車速度,下坡速度過快可即時減速,減少發生意外。
不過,我倒是建議政府監理單位,在擬定自行車管理辦法時納入速限,超速同樣要開罰;同時,路邊的交通標誌也應增加自行車速限,特別是市區,以保障騎士及用路人安全,至於上限應該多少,可由專家研究。
王傳通(桃園市/電信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