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經集義--護法

曉芃/輯錄 |2006.03.19
802觀看次
字級

俗語說:「舉頭三尺有神明」,並不是說離人三尺高之處神明居;而是隱喻:「人在做,天在看。」在看什麼呢?看人的起心動念與言行舉止,有無「隨有利益處,護法救眾生。」(出自《集古今佛道論衡》大正五二、三七四上)若能凡事不為一己之私利;而能考量大眾的利益為第一優先,則皆可視為護持正法於世間的大菩薩,就像《佛光大辭典》說「護法」(六八六七頁):「謂保護、維持正法。…又梵天、帝釋天、四天王、十二神將、二十八部眾等善神聽聞佛陀說法後,皆誓願護持正法,此等諸神總稱為護法神,或稱護法善神。此外,人世之帝王及諸檀越,皆保護佛法之人,亦稱之為護法。」可見護法分為二種,一種是護法神或者護法善神;另一種是凡護持正法的人,皆可稱之為「護法」。

又《大般涅槃經疏》說 (大正三八、一四四下):「護法即是護戒,護戒既牢,即是持戒;持戒不牢,由無護法心。」即知想要護持正法於世間,就當考慮學習佛陀的教法並持守之。在《大寶積經》更明確記載佛陀教導四大天王如何護持正法(大正十一、七三中):「佛告四天王:『復有四事,常為法守護於世間,何謂為四:一曰有所立行未曾貪嫉、二曰不懷瞋恚加害於人、三曰不用愚冥蔽加不逮、四曰所行至處不懷恐懼,是為四事。』…佛言諸仁:『當行是法以護天下,以能建立如是法行,乃能護世間。』」即知身為護法所要學習的內容,正是學習不起種種的貪愛、瞋恚與愚昧,更要有深觀因緣法的本事,才不會有莫名的恐懼。

另外,護法不是掛在嘴邊的口號;而是要用心實踐於日常生活中的思惟與言行。

因此,對佛陀所說的教法要去體證之,不能當做知識的累積來學習,而是:「菩薩復有四種護法具足智慧,何等為四?一護法師如己君主、二護諸善根、三將護世間、四護利益他人。」(出自《法苑珠林》大正五三、九○九中)想要在生活中習得真正的護法,非要有心智的鍛鍊不可。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