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金門縣政府為了推動節能減碳,推出騎自行車、走路或搭公車,年度內累計達一定公里者,便可報請人事單位記嘉獎,且不限於機關公務員,縣轄的學校也可申請。
筆者認為,成效有待觀察,因為各級政府若不能從根本思考和規畫節能減碳政策,恐怕最後只會淪為一場秀。
通勤方式又或交通工具的選擇,的確會使能源使用產生量的變化,但這可透過租稅、規費、價格達成,像是公家機關內停車位採收費制,廢除國中小教職員占用校內土地的車位、補貼公車票價,隨油徵收汽燃費及提高空污標準等,都可透過制度做到節能減碳。
但是各級政府推動的節能減碳,往往是治標不治本,如發獎金、記功過,是效益最低又表面的政策,卻沒想要汰換高耗能的舊冷氣機,窗戶要貼透明隔熱貼紙和裝窗簾,路燈要改用LED,那只好用人民納稅錢支付電費。
在地球日益暖化、能源日漸枯竭的今日,節能減碳人人有責,用記功要求所屬節能,不但顯示宣導、推動無功,而且是增加公僕晉級途徑,卻要人民埋單,等於是把降低的空污,轉換成薪資一部分,如此無厘頭的節能減碳政策,只會成人民的笑談。
項城(北縣新莊/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