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北縣政府公布消保官去年消費安全檢查情形,發現八成的校園食品不合格,多數國中小合作社違規販售碳酸類等飲料,其中還出現有效期限達四個月的「長效麵包」。
依我的經驗,現今絕大多數的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已喪生原先創立的目的,現在有合作社的學校大都是委外經營,雖然省去教職員經營的問題,卻也衍生許多困擾,除了販賣過期、不合格食品外,委外廠商為了賺錢,在學方不知情下販賣玩具、漫畫等,甚至發生因承攬廠商倒閉而發生糾紛,造成校園紛擾不安。
台北市已有不少學校因各種考量關閉合作社,據我觀察,校園沒有合作社有許多優點,如學生戒除吃零食的習慣,校園較為整潔,而且老師不必再擔任合作理監事,可專心教學。
學校是教學的園地,不是做生意的地方,與其委外經營合作社,學校又無力監督管控而致生問題叢生,既然校園食品安全亮紅燈又乏人把關,建議不如壯士斷腕廢除校園合作社,還給師生整潔、安寧的校園。
昕昇(台北市/教育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