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熟識我的親朋好友必定知道我有個特別的習慣:那就是所有我在使用的物品,包括修正液、立可帶、MP3等小東西,都必定會寫上我的名字。
這個特殊的習性是耳濡目染跟著媽媽學習的,從小媽媽就教導我們三姊妹:自己的物品一定要記得寫上名字,以利方便辨認,倘若有朝一日遺失,才有資格認領失物。
媽媽說,她之所以會養成這樣的習慣,肇因於在她的求學過程中,見識太多因為沒寫上名字而帶來的不便,諸如:拿錯同學的課本、在寢室與室友的文具弄混,小阿姨更發生吃錯便當的烏龍糗事,這一切都要歸因於沒將物品寫上名字。從此培養出媽媽每樣物品都會寫上名字的習慣,大大地減少日後「誤認」的困擾及麻煩。
我曾嘗過一次因為沒寫上名字而帶來的不便:那次不慎將包包遺失,因為包包本身的材質不方便寫上名字,我貼在包包上的名字標籤又易脫落。當我到教官室認領我的包包時,教官要我證明這個包包的確是我的,才可把包包領走,正當我苦思有什麼證據時,突然靈機一動:我曾在包包裡,放入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提醒我自己要做的事。於是我跟教官提起這張紙條,並且把紙條上的內容一字不漏地背出來,以作為證據,教官聽了之後方才許可讓我把包包拿走。
事後我想:要不是幸好我有在包包裡放了這張紙條,否則我也不知道該拿出什麼證據來把包包認領走。
大家也快快把你們的隨身物品寫上尊姓大名吧!好處多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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