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資格趨嚴 不論有無同居事實 一親等財產都得計入家戶所得 民代籲放寬
【本報台北訊】景氣不佳,政府對低收入的資格審查趨嚴,台北市政府年來就取消千餘低收入戶的資格,全台各地也都有貧戶因各種原因無法取得低收入戶資格。民代表示,過去景氣好時,審查標準放寬,現在經濟惡化,各地政府不該反其道而行,限縮低收入,否則社會觀感不佳。
台北市社會局在九十七年度中,清查認定一千一百五十三戶不符資格,取消其低收入戶補助,其中夏姓同學就是其中一例。夏生兩歲時父母離異,母親改嫁,他與父親同住,夏父以打零工為生,夏生十餘年來都靠低收入補助與打工維生。
不過,社會救助法去年將一親等的直系血親納入負撫養責任,計入家戶所得,也就是改嫁的夏母所得仍計入夏生所得,導致夏生的生活、就學補助全被取消,無力繳交學費,尋求議員幫助。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夏生每月工讀薪資約一萬五千元,雖然母親改嫁,但有存款與動產,使得夏生全戶平均每人動產超過十五萬元,因此註銷夏生的低收入戶資格,不過,社會局已運用民間捐款,全額補助夏生學費,也提供五千元的急難救助金。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指出,市府應重新檢視低收入資格,落實台北市長郝龍斌的「一個都不能倒」扶助弱勢政策。
除了審查資格趨嚴,許多弱勢家庭有被補助的需要,卻拿不到被補助的資格,也是一個問題。
新竹縣議員張益瑞說,低收入戶門檻愈來愈高,很多原住民家庭因名下有祖產土地無法取得資格,但山上土地根本不值錢,又賣不掉,使得有老殘的家庭生活艱困,衍生不少家庭問題。
例如,尖石鄉水田部落居民雲淑花育有四子,丈夫和次子過世,長子是小兒麻痺患者,么子就讀國中,雲家沒有低收入戶資格,仰賴三子的薪水養家,如今三子失業,斷了收入來源,但就是無法領到低收入戶補助,也突顯補助制度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