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台中市教育處新學期開始,針對寒假後失業、或家長正在休無薪假的學童,放寬營養午餐補助標準,處長張光銘表示,新學期只要經老師認定需要補助的學生,就可提出申請補助。
教育處長張光銘表示,九十七學年會計年度,台中市編列學生午餐補助費兩千一百萬元,但上學期全市接受午餐費補助的學生約四千八百五十人,補助經費就已用掉一千六百萬元,換句話說,下學期只剩五百萬元午餐費。
張光銘強調,午餐補助過去需要清寒證明,現在只要經由級任導師認定,該生就能整學期全額補助,希望老師多關心學生。居仁國中家長會長、台中市家長會長協會執行長蘇靖認為,除了市府補助外,家長會也應該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