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五戒中有不飲酒戒,如果是為了滋補身體,每天喝一點點補藥酒;另外,有些菜餚需要用酒調理才能帶出味道,諸如此類不是為了喝酒而喝酒的行為,也算犯戒嗎?
福報禪師答:五戒中,比起殺、盜、淫、妄這四條戒,喝酒看似最不具傷害性,其實不然。佛陀制飲酒戒是防止飲酒失去理智,造下侵犯他人的罪過,《大智度論》提到酒有三十五種過失,其中之一即沙伽陀比丘原能降毒龍,飲酒後醉臥倒地,蝦蟆食其沫唾,佛陀無奈地說,現在甚至連蝦蟆也不能降服了。
從廣義來看,凡是對人的理智會造成影響,甚至如注速賜康、嗎啡、大麻煙、海洛因、強力膠等有害身心的毒品藥物,都在酒戒之列。有些人自以為能自我克制,淺嘗無妨,其實年久月深喝成習慣後,不自覺就成為酒和毒品的囚犯了。佛經裡說,有一名年輕人喝酒消遣,酒過三巡略有醉意後,想想沒有下酒菜,聽隔壁有雞叫聲,便偷了來宰殺配酒;鄰居太太回來發現老母雞不見了,上門尋雞,年輕人不但謊稱沒看到,而且欲心難忍非禮了對方。原本前程似錦的年輕人,因一時酒興而連續造下偷盜、殺生、妄語、邪淫惡業,大好前程葬送在幾杯水酒中。
戒律中對於酒是完全禁止食用的,唯一例外是生病時,任何藥都無法治癒,唯有酒能治療,戒律才允許以酒作藥,或者以酒入藥,用以療病,這時不應有額外的心理負擔。為治病不得不摻入少量的酒,只能說守戒不夠清淨,要有懺悔的心,而非以為這樣是正確的。至於養生藥酒畢竟不是在生病時飲用,不得以有病作為藉口。
身體健康,不是非得靠酒來滋補,身體會告訴我們,某種食物引發你的身體不適,那麼以後就會不想吃那類食物。而疾病降臨我們身上並非偶然,應該檢視生活作息、運動、飲食及心情等,增進身心健康有益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