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縣衛生局昨天宣布,即日起北縣低收入戶六歲以下兒童,或十二歲以下重大傷病,或罕見疾病兒童,到北縣各衛生所、醫院與基層診所合計五十八家醫療院所就醫時,憑「北縣兒童醫療補助證明」,可直接減免掛號費、健保部分負擔及住院自付醫療費用,諮詢專線(○二)二二五九二八二五。
衛生局長許銘能說,由縣府補助而減免的項目,包括門診掛號費以減免一百元、急診掛號費兩百元為上限;健保部分負擔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補助;住院醫療費用自付額則為扣除健保部分負擔後,每人每日最多一千元,全年一萬五千元為上限,都採核實補助。
許銘能提醒符合補助病患,需到合約醫療院所就醫才可獲得補助,就醫先看入口處是否張貼「台北縣兒童醫療補助合約醫療院所」標誌;若失業家庭兒童有需要,經北縣新希望關懷中心認定,也可獲得補助。
此外,為了配合中央原三歲以下兒童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對象擴大到十八歲以下,全國各鄉鎮市區公所即日起受理中低收入戶民眾申請,符合資格者可至各鄉鎮市區公所索取申請表格,由兒少的父母或監護人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