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長鄭瑞城計畫增加公費師培名額,但前提就是公費教師的素質也要提升。教育部著手修正「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規定公費生成績要達一定標準,否則就將淘汰、取消公費資格;且公費師培生畢業後也須要到偏鄉服務期滿,才能取回被教育部「保管」的教師證;預計今年入學的公費師培生就將適用新法。
早年的公費師培制度主要目的在提供優秀、家貧的學生就讀,畢業後再分發到偏遠地區學校任教,讓偏鄉學生有機會得到好師資。
過去十六年來,教育部共補助一萬五千多名公費師培生,民國八十六年高峰期時,一年的公費生就有兩千五百人,八十八年也有一千八百人,但八十九年就降到五百人,九十一年一百五十六人,接下來每年都不到百人。
教育部中教司專員林瑋茹說,公費生減少的主因,在於被批評素質不佳,部分學生考上公費後,想到未來保障分發、有「鐵飯碗」了,學業上就不用心、擺爛;還有些公費生畢業後,還是想到都會區教書,就以償還公費的方式離開被分發的偏遠學校,嚴重傷害公費師培制度精神。
因此,教育部決定建立公費生淘汰機制,規定公費生學業總平均成績,連續兩學期都應達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三十,或達八十分以上;德育操行成績要在八十分以上,不能遭記過以上處分;畢業前應取得全民英檢中級資格;且每年義務輔導弱勢學生課業時數應達七十二小時以上;未符合者將取消分發教職資格,並中止公費待遇。
此外,新辦法也要落實公費教師分發服務的義務,比照衛生署公費醫師制度,公費師培畢業生的教師證將由教育部保管,作為「履約保證」,直到公費生完成偏鄉教學年限才發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