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期貨交易所今天推出第二十個新商品-黃金選擇權。期交所指出,選擇權付出成本低,但財務槓桿度高,交易人掌握黃金選擇權三大概念五大原則,便能享受獲利,但要注意部位風險。
為滿足更多交易人的需求,期交所設計黃金選擇權的契約規格時,特別將契約規定設定在五台兩,即五十台錢(一百八十七點五公克),僅為台幣黃金期貨契約規模的一半。
期交所說,交易黃金選擇權需掌握三大概念、五大基本操作原則。三大概念包括買方支付權利金取得未來買進或賣出黃金的權利,最大風險是損失權利金,但有機會享受黃金上漲或下跌的報酬。
其次,賣方收權利金則要負擔履約義務,為確保到期履行義務,需繳交保證金;第三,保證金水準會依價內、價外程度有所不同,價內的選擇權,因履約可能性較高,賣方要繳交的保證金也愈高。
五大基本操作原則是,若看好未來黃金走勢或規避黃金價格上漲風險,買Call(買權);若看空未來黃金走勢或規避黃金價格下跌風險,買Put(賣權);價外選擇權,權利金較低;近月選擇權流動性較高,進出靈活;最後,選擇權為權利而非義務,買進選擇權風險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