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銀行發卡浮濫,因而衍生許多社會問題。法務部本周將完成民法「信用卡專章」草案,明定降低利息及利息不得加入本金循環複利,以減輕卡債族負擔。同時法務部也修訂民法繼承編,以限定繼承取代目前的概括繼承,讓子女所繼承的債務,不超過繼承的遺產,以免欠下巨額債務的父母拖累年幼子女。
依據法務部研擬的草案,是參酌德國的計息規定,信用卡、現金卡計息方式,將依中央銀行所定基本放款加計一定比率,訂為上限,超過者明訂債權銀行無請求權,等於無效。另循環利息也擬設比率上限,且不能無限制的將利息滾入本金循環計息。
此外,對有些銀行信用卡的循環利息,以消費日當天起算,法務部長施茂林認為也該檢討,他指示朝考量「公平一致性」的方向修法。
目前各銀行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所訂年息均為民法上限的百分之二十,與不到百分之二的低存款利率不成比例。依據德國的規定是在基本放款利率加計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八八,我國的加計比率,將邀財政部、金管會、各銀行與消費者代表研商,可能定在百分之十左右。
至於民法中利息上限為百分之二十的規定,雖被外界批評太高,但考量將來經濟復甦,資金需求活絡的可能性,法務部決定不予下修。
此外,法務部接獲銀行反應,指最近立委、司法院、法務部、民間人權團體推動的搶救卡債族方案,造成卡債族觀望心態。法務部官員指出,惡意賴帳者,仍要被銀行催收還錢,希望持卡人謹慎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