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滿10年 60歲勞工可自請退休

 |2009.01.08
452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現行勞退舊制規定,勞工退休必須在同一事業單位服務滿二十五年,才能申請退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立委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增訂勞工只要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十年,就可以自請退休,適用人數約達數百萬勞工。

據估計,約有九萬多人可以在法案完成三讀後,享受這項提前退休福利。

修法通過後,對完全適用勞退新制勞工沒有影響,受惠對象是現在在職勞工〈選擇舊制,或是選擇新制,但仍保有舊制年資〉,只要年滿六十歲,年資滿十年,就可以申請退休,雇主須支付退休金。

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勞退舊制退休規定,勞工若要申請退休,必須符合兩項要件:一、工作滿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由於上述條件都要勞工在同一事業單位累積很長的工作年資,因此符合舊制退休勞工比例非常低。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