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以下 課間禁入電子遊戲場 |2009.01.07 語音朗讀 64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修正「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禁止未滿十五歲者於上課及夜間十時以後進入電子遊戲場。修正條文也增列違反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罪者,不得充任電子遊戲場業負責人或營業場所管理人。 現行規定,普通電子遊戲場,不得放任未滿十五歲之國民中、小學學生於上課時間及夜間十時後進入;限制級電子遊戲場,不得放任未滿十八歲者進入。修正條文明定,普通電子遊戲場,禁止未滿十五歲者於上課時間及夜間十時以後進入;限制級電子遊戲場,禁止未滿十八歲者進入。 前一篇文章 勞工紓困貸款 利率降為1.92% 下一篇文章 買屋不買地 陸資來台購屋鬆綁 熱門新聞 01【詩】草螟公2025.12.1802【閃文集】火星暗斑之謎2025.12.1603如何優雅不濺水花?2025.12.1604福建艦航經台海 空拍照首曝光2025.12.1805高雄新航線明啟動 佛光山成亮點2025.12.1706寶塔寺 三代同堂搓湯圓、繪燈籠2025.12.1607受星雲大師啟發 旅日名廚獲頒黃綬褒章2025.12.1608資助流浪漢之家 里斯本佛光人跨文化送暖2025.12.1809社論--改變與改變的能力2025.12.1610多倫多佛光山龍獅團 中華文化薪火相傳2025.12.18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鄭麗文訪佛光山 找到歡喜信心全台首座螺旋圓環憲訴法修正案 憲法法庭判違憲吳豊山辭海基會董座 賴聘任資政涉貪無罪 高虹安今復職上班高虹安二審逆轉 貪汙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