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消費券特別預算856.5億元,昨天在朝野立委高度共識下一致同意,由立法院會三讀通過,民眾確定將可在明年1月18日統一發放當天,順利領取每人3600元的消費券。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於預算三讀通過後表示,發放消費券對各行各業都有幫助,希望民眾都能把消費券花光吃光,「大家一起消費救經濟!」民進黨立院黨團副幹事長潘孟安則表示,雖遺憾民眾無法領取現金,但還是恭喜民眾過年前都能拿到3600元的消費券紅包。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消費券特別預算,原編列857億200萬元,經立院審查後刪減諮詢平台、委託金融機構兌付手續費及委託中華郵政發放費用共4936萬元,消費券特別預算改列856.5億元,將全數以舉借債務方式支應。
立法院昨天並通過多項附帶決議,包括為避免政策賄選疑慮,新聞局進行消費券相關宣導時,不得有與政治宣傳相關的文字、廣告、暗示或意象設計;此外,政府駐外人員及具有我國國籍眷屬,雖無國內戶籍,也可領取消費券;以及消費券發放作業人力,應優先僱用具專業資格的中低收入戶大專生。
中華郵政公司昨天宣布,明年1月18日沒去領消費券的民眾,確定要等到農曆春節後的第一個周休二日,2月7日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或2月8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才能到內政部指定的郵局窗口領取。如果屆時仍未補領消費券,明年2月9日起至4月30日的郵局上班時間,仍可憑通知單和身分證件,到指定郵局補領,逾期未領取者就無法再領取。
為讓消費券發放作業順利完成,內政部網站也設立「消費券下載專區」,提供下載委託他人領取的委託書,及如何領取消費券的問答集,也提供各縣市服務站專線電話供民眾查詢。
內政部表示,鄉鎮市區公所將自明年1月10日起按戶發送消費券領取通知單及委託書,最遲於明年1月15日送達各戶住址;民眾可持通知單與國民身分證親自領取,也可委託他人代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