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洗」錢掩埋貪污證據?太遜了,現在中國有新招,用火「燒」。有位貪官的老婆擔心警方搜出賄款,竟然放火燒起現金!
深圳龍崗區舞王俱樂部日前引發大火造成四十四人死亡,媒體披露,這家店在出事前,每月給龍崗公安分局副局長陳旭明供奉人民幣二十萬元,後來被踢爆後警方前往搜查,據說當時他的老婆在狂燒上千萬的現金。
「廣州日報」報導,陳旭明已被「雙規」。但他太太處理賄款的方式令人吃驚。嘲諷說,以前,貪官在事發後轉移財產不外乎有幾種方式:退還給行賄者、找個地方藏起來、過戶到親人名下,但陳旭明的太太發明了一種新方法:燒錢!「留得青山在還怕沒柴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