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經濟部投審會修改法規,大陸人士在台從事商務活動獲進一步鬆綁。除台商和跨國企業大陸員工外,其在大陸供應商、授權經銷商、加盟店業主亦可參與在台會議。
經濟部投審會昨天修正「每年邀請人數超過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除大陸地區子公司員工外,跨國企業在大陸地區往來的供應商、授權經銷商或加盟店業主,亦得來台開會。
投審會表示,法規鬆綁後,將有利國內會展產業發展。
投審會另亦修正「大陸地區經貿專業人士來臺從事相關經貿活動申請案件審核處理原則」,放寬經貿團體邀請大陸地區經貿專業人士,來台從事相關經貿活動的人數限制,由每年總申請人數不超過三十人次,調整為每年不超過二百人次。兩項法規鬆綁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