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案判國賠 NCC決上訴 |2008.11.21 語音朗讀 53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東森新聞S台九十四年間遭新聞局裁定不予換照被迫關台,台北地院判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賠償三億四千多萬元,NCC法務處長高福堯昨天表示,收到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書後,審酌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高福堯指出,在三審未判決確定前,現在談求償或責任歸屬言之過早,NCC不會在法律訴訟期間,對前新聞局長姚文智提起假扣押處分。據了解,當時遭新聞局撤照的除東森新聞S台外,還有龍祥電影台,「龍祥」也曾向法院提起一億元的國賠訴訟,一審判決「龍祥」敗訴。 前一篇文章 7月以後連3季 經濟負成長 下一篇文章 擴大內需發包率達6成 熱門新聞 01【看人間】你是「好心做壞事」的大人,還是成熟的大人?2025.06.1702【詩】暗房2025.06.2003【文學天地】自由瀟灑的生命 ──曹雪芹的情志與嚮往2025.06.2004雲林講堂贈《星雲大師全集》 助麥寮文化教育2025.06.1805【人間行腳】禱2025.06.1806社論--借鏡企業家的務實與責任2025.06.1707社論--電信失去信任的影響2025.06.2108【香火傳承】新屋天后宮守望笨港百年記憶2025.06.1709287所學校行三好 讓世界更美好2025.06.1710南天講堂皈依典禮 悉發菩提心2025.06.1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總統團結十講 首講國家機捷聯外道路 牛角坡橋通車牽制大陸 日英軍艦相繼穿越台海阿公店水庫 周邊道路翻新美聯合軍演 我空軍高層任觀察員海鯤艦首次海測 邁向新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