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案判國賠 NCC決上訴 |2008.11.21 語音朗讀 541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東森新聞S台九十四年間遭新聞局裁定不予換照被迫關台,台北地院判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賠償三億四千多萬元,NCC法務處長高福堯昨天表示,收到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書後,審酌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高福堯指出,在三審未判決確定前,現在談求償或責任歸屬言之過早,NCC不會在法律訴訟期間,對前新聞局長姚文智提起假扣押處分。據了解,當時遭新聞局撤照的除東森新聞S台外,還有龍祥電影台,「龍祥」也曾向法院提起一億元的國賠訴訟,一審判決「龍祥」敗訴。 前一篇文章 7月以後連3季 經濟負成長 下一篇文章 擴大內需發包率達6成 熱門新聞 01【詩】夏身2025.08.1502智利佛光山 祝福寶寶平安成長2025.08.1203【閃文集】黃金杯2025.08.1204佛光山佛館 台灣最強博物館2025.08.1305北區知賓培訓 以專業服務廣度有緣人2025.08.1406【論愛談情】把愛說出口2025.08.1207社論--許倬雲院士的悲願2025.08.1308泰華寺致力譯經 促南北傳佛教融和2025.08.1409挑戰你我認知 超級地球數量超預期2025.08.1710國際青年聚佛光山 行佛落實三好2025.08.13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核三重啟 238專家連署力挺823前黃金周末 藍綠大拚場日本投降80周年 總統未提抗戰惹議計畫型補助款刪減 卓盧交鋒核三公投 藍綠黨主席催票救災不力 卓揆鬆口內閣改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