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案判國賠 NCC決上訴 |2008.11.21 語音朗讀 57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東森新聞S台九十四年間遭新聞局裁定不予換照被迫關台,台北地院判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賠償三億四千多萬元,NCC法務處長高福堯昨天表示,收到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書後,審酌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高福堯指出,在三審未判決確定前,現在談求償或責任歸屬言之過早,NCC不會在法律訴訟期間,對前新聞局長姚文智提起假扣押處分。據了解,當時遭新聞局撤照的除東森新聞S台外,還有龍祥電影台,「龍祥」也曾向法院提起一億元的國賠訴訟,一審判決「龍祥」敗訴。 前一篇文章 7月以後連3季 經濟負成長 下一篇文章 擴大內需發包率達6成 熱門新聞 01法全票通過 掠奪文物歸還中國2026.04.1702MLB太空人打敗洛磯 鄧愷威中繼成功2026.04.1603勞動部將研議 勞退舊制移入新制2026.04.1804【詩】靜寂 2026.04.1705【詩】 鐮刀俠2026.04.210645%失智症可預防 類黃酮食物護大腦2026.04.1607多倫多佛光山寺院體驗營 青年探索內心2026.04.1608【詩】春天的孤挺花2026.04.1609星雲大師紀念特展 紐西蘭一館開幕 2026.04.1610普門品交響清唱劇妙法之歌 5月12日中山堂首演2026.04.17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總統訪史瓦帝尼 臨時喊卡陸惠台措施 商總:利民就該開放台灣引領轉型AI Google肯定天龍演習 揭密機艙美議員籲立院 通過國防預算恢復兩岸航點 陸委會:無迫切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