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案判國賠 NCC決上訴 |2008.11.21 語音朗讀 54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東森新聞S台九十四年間遭新聞局裁定不予換照被迫關台,台北地院判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賠償三億四千多萬元,NCC法務處長高福堯昨天表示,收到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書後,審酌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高福堯指出,在三審未判決確定前,現在談求償或責任歸屬言之過早,NCC不會在法律訴訟期間,對前新聞局長姚文智提起假扣押處分。據了解,當時遭新聞局撤照的除東森新聞S台外,還有龍祥電影台,「龍祥」也曾向法院提起一億元的國賠訴訟,一審判決「龍祥」敗訴。 前一篇文章 7月以後連3季 經濟負成長 下一篇文章 擴大內需發包率達6成 熱門新聞 01佛光會啟動救災SOP 逾千人馳援光復2025.09.2702基隆潮藝術 18公尺光獸現身2025.09.2803依舊青山入眼來2025.09.2804新馬寺校園佛學會考 6校逾4千學生參與2025.09.2905佛光人愛心接力 挺進泥濘第一線2025.09.2806南韓氣候正義示威 臥地抗議2025.09.2807水災後無形殺手 類鼻疽2025.09.2908莊佳穎採紅菱 獲《國家地理》雜誌台灣攝影佳作2025.09.2909台灣最美風景 鏟子超人湧入光復送暖2025.09.2710【考考你的智力】2025.09.2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藍黨魁辯論 兩岸路線聚焦鄭麗君:台美晶片不會五五分卓揆提3重建 邀韓合建社會信任塭仔圳重劃區 開發進度受矚目桃園擬推可負擔住宅 學者憂心食農教育 成果豐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