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案判國賠 NCC決上訴 |2008.11.21 語音朗讀 547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東森新聞S台九十四年間遭新聞局裁定不予換照被迫關台,台北地院判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賠償三億四千多萬元,NCC法務處長高福堯昨天表示,收到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書後,審酌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高福堯指出,在三審未判決確定前,現在談求償或責任歸屬言之過早,NCC不會在法律訴訟期間,對前新聞局長姚文智提起假扣押處分。據了解,當時遭新聞局撤照的除東森新聞S台外,還有龍祥電影台,「龍祥」也曾向法院提起一億元的國賠訴訟,一審判決「龍祥」敗訴。 前一篇文章 7月以後連3季 經濟負成長 下一篇文章 擴大內需發包率達6成 熱門新聞 01印尼佛教大學、佛光山叢林學院 簽MOU2025.11.1202多倫多佛光山 獲頒建築文化遺產獎2025.11.1203修行入廚慈悲入味 台韓寺剎飲食交流2025.11.1204【快樂塗鴉簿】夢幻鳥2025.11.1205【練瑜伽品生活】橋式 簡單動作不簡單2025.11.120695歲巴菲特發告別信:將歸於沉寂2025.11.120718年首訪陸 西班牙國王今晤習近平2025.11.1208佛光會參與COP30 推廣環保與心保2025.11.13093國寶畫故宮南院合體 僅限42天 2025.11.1210法華禪寺皈依典禮 佛子開啟修行旅程2025.11.13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賴清德再籲韓國瑜 為國會站出來兩岸、日韓關係牽扯 韓黑鷹特技小組 缺席杜拜航展台中甲埔大道 明年首季通車川普第2任期 首軍售台102億M1A2T將納入國軍指管系統修舊如舊 瑞三礦業整煤廠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