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出生」是一方四字朱文印,側款刻《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第八段經文,共計四面並署名,是玄心印會成立十五周年時,全體會員集刻作品之一。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簡稱《金剛經》有六種漢文譯本:
姚秦時期鳩摩羅什譯,這是流通最廣的版本,也是最古的一本。
元魏時期菩提流支譯,一般稱為「婆伽婆本」,唐代學者多半依用此經。
南北朝時期陳代真諦譯,亦名「祗樹林本」。
隋代時期達摩笈多譯《金剛割斷般若波羅蜜經》,後人將「割斷」改為「能斷」,此經以梵文為逐字翻譯,故名「直本」,如果僅看漢文是難以通曉。
初唐時期玄奘所譯《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一名「室羅筏城本」。
唐朝義淨也譯有《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又名「名稱城本」。
一般通行的《金剛經》鳩摩羅什譯本,南朝梁昭明太子蕭統將經文分作三十二品,五千一百六十四字,古藏真經,並無此界分。
《金剛經》裡說一切皆泡影、幻化不實,無常且虛妄。但鑿刻內容《金剛經》是著相的,可以悟識來感知其背後所隱藏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