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遠通電收非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標案最優先申請人,引發七萬多名已申裝e通機的消費者緊張,有意退機退費。遠通電收昨也做出承諾,待作業程序確定後,同意已裝設e通機的消費者可退機、退卡、退費,並進一步保證,未來如果上訴失敗,也會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原售價買回車上機(OBU)。
行政院官員昨表示,ETC的政策會繼續執行,但未來如果交通部上訴失敗,政府將不排除依照接管營運條款,出面接管ETC,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交通部次長蔡堆表示,如需買回接管ETC,估計約要三十億元,買回的錢將由國道基金支出,國道基金是高速公路局向行經國道一號、三號民眾收取的過路費,不會花到政府一毛錢,也不會讓人民埋單。
遠通電收總經理張永昌表示,無論直營或特約據點,未來繼續維持正常營運,也會接受新申辦。對於有疑慮的消費者,張永昌表示,即日起高速公路服務區直營門市可受理退機與退卡,車上機按照實際售價退費,儲值卡押金和儲值餘額皆全數退還,退款將於一周內匯入消費者指定銀行帳戶,消費者「不必負擔任何一毛錢的手續費」。
遠通昨天更發出簡訊給七萬多名已裝 ← 通機的消費費者,感謝他們對遠通的支持,並保證遠通服務不變,他們會繼續上訴。
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天表示,政策錯誤比貪污還嚴重,這已不僅是弊案,黨團將全面聲討、追究官員責任。親民黨籍立法委員劉文雄昨也表示,整個ETC決策、執行過程過度草率,顯示政府把關不嚴格才會讓不合格廠商得標。現在是設停損點最好時機,建議交通部別再上訴,即刻停止ETC業務,立即將ETC收回自營,還給廣大用路人無恐懼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