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傳出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的機要秘書宋乃午涉入ETC的決策過程,昨天檢察官以證人身分傳喚林陵三,了解甄審過程是否有政策決定介入,以釐清案情。
檢察官除要求林陵三就ETC決策提出解釋外,同時釐清宋乃午介入ETC的審議決標,是否也與林陵三有關。此外,檢察官也要求林陵三針對ETC甄選,遠通電收公司並非當時總分最高卻得標,過程中是否有交通部官員介入,要求甄審委員修改分數協助遠通得標,以及有無其他高層人員涉入進行說明。
台北地檢署表示,如果將來查出林陵三涉入此案,隨時會改列為「被告」偵辦。而林陵三除堅稱自己未涉及弊案外,他的證詞對釐清交通部ETC決策,以及甄審流程有無外力介入,也有相當的澄清作用。
而檢調單位早就在去年十一月,就將林陵三機要秘書宋乃午及遠通集團所屬精密工業科技前協理蔡錦鴻二人依貪污罪嫌函送法辦,並各以五十萬、三十萬元交保候傳。
ETC自實施後爭議不斷,交通部長郭瑤琪昨天表示,交通部明日將把ETC車道限速由現行的每小時四十公里,提高到五十公里。交通部路政司表示,如果民眾大量退e通機,將評估暫停專用車道。不過,官員並未說明退訂達到何種標準,才暫停電子收費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