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觀點】觸兒少法 加重刑度2分之1 |2008.10.25 語音朗讀 391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觸兒少法 加重刑度2分之1萬律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徐紹鐘:遺棄嬰兒構成刑法第294條遺棄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導致嬰兒重傷,加重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導致死亡,則處7年以上有期或無期徒刑。此外,遺棄嬰兒屬於對兒童故意犯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70條,可加重刑度2分之1。 前一篇文章 【社會事件簿】棄兒中棄兒 傷害更深 下一篇文章 【宗教觀點】棄嬰等同殺生 熱門新聞 01常被蚊子叮咬 關鍵在身體氣味2025.06.0602大班一師將上路 幼兒園喊缺老師2025.06.0503人間佛教聯合總會 參訪南韓千年古寺2025.06.0504北美洲知賓培訓 擦亮佛光品牌2025.06.0605廖柏青 直播歡唱自娛娛人2025.06.0706紐約中文學校 學生學習成果展2025.06.0407喝無糖花草茶補水 舒緩壓力對抗發炎2025.06.0608社論--長照3.0的課題2025.06.0709社論--新冠疫情再起 做好自主管理2025.06.0410三好相隨小藝術家獎 傳遞真善美2025.06.0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