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諱」與「不韙」詞義明顯不同,不可誤用!
「諱」音「ㄏㄨㄟˋ」,有顧忌、隱瞞的意思;「不諱」就是毫無顧忌、毫不隱瞞,一般用法如:「嫌犯對作案經過供認『不諱』,因此檢察官將他移送法院審判。」
「不諱之門」、「不諱之路」則指忠言直諫之路,「不諱之朝」為直言不諱的朝代,亦即政治清明之世;同時,「不諱」也指死亡而言,如「設有不諱」。
而「韙」音「ㄨㄟˇ」,有「是」、「認為是的」的意思,常跟否定字連用,「不韙」意即不是、不應該。《左傳‧隱公十一年》曰:「犯五不韙,而以伐人……」「犯五不韙」可解釋為「犯有五項錯誤」。
我們常用「冒天下之大不韙」來形容做了天下最不應該、大逆不道的事,比方:「在君權時代,如果有人膽敢提倡民主,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韙』。」這裡的「不韙」千萬不可誤寫成「不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