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智財權 勿無限上綱

涂晉誠 |2008.10.15
404觀看次
字級

電視新聞報導,一名客運司機在車上聽警察廣播電台路況報導及音樂,卻被「台灣著作權人聯合總會」寄存證信函,警告公開播放電台音樂,違反「著作權法」涉侵權。

筆者認為,公開播放電台音樂是有侵權之虞,但如何認定,依「著作權法」還是有比例原則考量。首先,公車司機是聽路況,因報導間穿插音樂、歌曲,並非刻意有播放行為,是否屬侵權,有待商榷。

其次,若在門市、店面播放供顧客觀賞、聆聽影片、音樂或歌曲,因屬「公開演出」,權利屬著作財產權人所有,因此須付費取得授權,但公車乘客付費取得服務,並非為聽歌乘車,司機播放沒有特定目的,是否構成侵權,不無疑問。

此外,店家打開收音機(音響)或電視機,若未加裝擴音設備或其他器材,擴大播送的效果,不必取得授權,公車司機聽路況是為提早因應,顧及行車安全的善意,以避免公共利益的損害,與智產權的個人利益相較,並未失衡,亦符合比例原則。

筆者支持保護智慧財產權,但不能無限上綱,任意揮舞智財大纛,不會讓人尊重。

涂晉誠(屏縣長治/公務員)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