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中天馬牧場河馬「阿河」二○一四年摔下貨車死亡,引發外界重視動物在運送過程的福祉。動物保護法規定,經公告的動物有一定運送規範,但目前僅限豬、牛、羊。農委會近期將公告修正,納入雞、鴨、鵝、火雞等家禽,以及瀕臨絕種或珍貴稀有的保育類野生動物,保障更多動物被安全運送。
現行動保法僅規定豬、牛、羊這三種動物的運送人員須接受職前講習,並根據動物運送管理辦法遵循運送方式、工具及相關事項。但小型家禽也是國內常見且大量運送的經濟動物,有必要加以保障,農委會近期將公告修正動保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公告的動物種類,從豬、牛、羊擴大為雞、鴨、鵝、火雞。
修法後,未來運送雞、鴨、鵝、火雞的容器平面寬度,須足以讓家禽蹲伏、且個體不能互相交疊;各家禽因體型不同,可容許的裝載重量也不同;若日間有陽光照射,平均氣溫超過三十二度且運送時間超過六小時,應提供強力風扇加強通風或防晒遮蔭。
外界擔心會增加業者成本導致價格提高,中華民國養雞協會祕書長王建培指出,農委會修法前曾邀請產業團體參與,因此新訂標準是可接受並實際的做法,不至於增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