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預算中心日前公布九十八年度財政部所屬單位預算評估報告指出,公益彩券回饋金每年逾二十億元,未依法編列年度歲入預算,有規避立法院審議之嫌,應立即依規定補正。
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公益彩券發行機構甄選,開標結果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每年繳付回饋金二十億八千六百八十萬元出價最高,經財政部公告指定為發行機構,承辦期間自民國九十六年至一百零二年底。
報告中指出,回饋金雖有二十億元,但財政部國庫署九十八年度預算僅在「其他雜項收入」編列預算約一億一千萬元,其餘部分未依總預算編列歲入,而是依「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小組第十二次委員會議」決議,分別編列於內政部社會福利基金、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衛生署健康照護基金、勞工委員會就業安定基金;尚有約八億七千萬元未編列於任何單位預算歲入。
預算中心表示,公益彩券回饋金屬特許收入,財政部未列收全部收入,違反預算法「配額、頻率及其他限量或定額特許執照之授與,其收入歸屬於國庫」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