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繼歐盟、紐西蘭之後,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日前也公告檢驗三聚氰胺的標準,除了嬰兒奶粉,歐美一般食品訂為濃度百萬分之二點五(二點五ppm)。衛生署目前的政策仍是維持「不得檢出」的檢驗標準。
衛生署長葉金川昨天回答記者的詢問,他表示,台灣政策不要一再變更,目前上架的所有食品、食材都不含三聚氰胺,民眾可以安心食用,他說:「日前下架的是有顧慮的產品,而不是有問題的產品。」
然而官方下架的命令,造成民眾無所適從、更造成廠商實質的財務及無形的商譽損失,這些問題都還需要衛生署妥善解決。
根據FDA的新聞稿,FDA對三聚氰胺暴露情況作了最壞假設,所得的結論是:除了嬰兒奶粉,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和相關化合物低於濃度百萬分之二點五不會引發問題。歐盟執行委員會日前已經要求,所有來自中國的產品,含有百分之十五以上牛乳成分,或牛乳成分百分比不明者,三聚氰胺含量不超過濃度百萬分之二點五。紐西蘭也公告,大部分食物的三聚氰胺標驗採用濃度百萬分之五,嬰兒奶粉的標準則為濃度百萬分之一。
醫界強調,工業化發展結果,戴奧辛、汞、塑化劑等化學物質充斥於環境中,雖然不允許添加於食物中,不少國家衛生機構卻都已制定「每日可容忍攝入量」建議標準,並藉由國家總膳食調查,了解國民可能自食物中吃進的未列常規檢驗的有毒化學物質含量。
專家說,制定食品檢驗的標準必須兼顧民眾安全與現實考量,法令未表列的檢驗項目何止三聚氰胺一項。
更何況,食品受環境污染的可能性不是零,竟要以「檢出標準為零」的「民粹式語言」要求遵守規定卻可能無辜受累的食品業者遵守,只徒增爭議,最後合法轉非法,產品靠走私入境,造成更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