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自從世界第一高樓—台北一○一大樓落成之後,一○一大樓建築形象遭多項房地產及商品廣告使用,造成侵權,因此台北一○一大樓已於日前申請並取得國內第一宗立體商標權,雖然此舉引發社會討論,但事實上,國內企業界商標遭濫用的例子不少,例如台糖、台塑都曾發生商標遭他人使用,不僅侵犯合法公司權利,也混淆視聽。
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表示,不僅「台北金融大樓」、「TAIPEI 101」及三個圓環構成的同前造型圖已登記為公司CIS(企業識別)商標,台北一○一大樓建築本身也成為立體商標,不得為他人重製或改造,如果有人使用這些專有商標作為營利使用,就在法律上構成侵權,而目前台北金融大樓公司亦對授權方式及收費開始建立機制。
台北金融大樓公司協理劉家豪強調,迪士尼的米奇老鼠就有專屬的立體商標權,取得授權的業者還得依迪士尼公司對米奇老鼠所規範的形象守則,例如,米老鼠不能拿槍、抽菸等不當行為,而每次迪士尼授權時皆會規範授權項目及數量,並對授權對象所做商品做品質監督。
擁有多家投資事業的台塑企業也有商標遭他人使用的情況,最著名為台塑牛小排,還有冷凍食品曾打出「台塑羊肉爐」的名號,只是台塑公司並未對此提出異議,反而是台塑企業曾受限於「台塑」名稱遭人先行登記,新增的轉投資公司只得修改為「台『朔』」。
知名企業商標遭使用的例子不勝枚舉,國營的台糖公司就遭台北市一家涮涮鍋業者採用「台糖」名號,並標榜湯料為台糖甘蔗頭熬煮,台糖公司發現這樣的狀況緊急發布聲明,台糖表示,該火鍋業者並非關係企業,只是購買台糖商品,並販售部分台糖商品,對於擅自對外打出台糖名號,容易誤導消費者,因此,雙方已進行商標授權,台糖將與火鍋業者訂定商標使用範疇,但仍傾向不以台糖為店名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