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觀點】未登記視同未結婚 |2008.09.27 語音朗讀 73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林英志:今年5月23日以後結婚者,沒有登記就沒有法律上的夫妻身分,倘若公開儀式結婚但未辦登記,視同未結婚,這段期間內有一方發生外遇行為「不會構成妨害家庭」。南市北區戶政事務所主任蔡顏村:以前的結婚認定,是從結婚日起算,只要有公開儀式,事後補登記就可以,現在採登記制,未登記之前都不算數。假設真正結婚日到登記結婚日中間,有一人發生意外,就會發生民法上繼承、保險受益等權益問題。 前一篇文章 【社會事件簿】結婚容易離婚難? 下一篇文章 【實務觀點】儘量提早預約 熱門新聞 01【詩】五月節2026.06.1902不思議生態旅遊 2026.06.1403活到老學到老 讓AI成為學習夥伴2026.06.14047種早餐食物 吃了血糖不飆升2026.06.1505世足壁畫 諷美彈襲伊朗2026.06.1406【植感日記】花團錦簇 豐盛圓滿2026.06.1407【療癒綠洲】多肉好時光 盆罐畫框 打造迷你植感實驗室2026.06.1408佛光會南美聯誼 實踐和諧與和平2026.06.1509星雲大師全集㉑【佛教管理學③】教育篇 佛教要進入校園 ③2026.06.1410台中.和平 山城祕境映雲海 中橫雲霧萬重開2026.06.15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