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讓私校募款更容易,教育部擬修法放寬,透過私校興學基金會捐款者,都可百分之百抵稅。教育部已和財政部達成共識,未來還要經行政院和立法院同意,最快明年可以通過實施。
教育部7月通過私校興學基金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修正案,未來個人或營利事業透過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捐款,只要不指定給特定的某一所學校,就能百分之百抵稅,但若指定對象,個人只能免稅50%,企業則為25%。但不少私校認為不公平。
教育部次長呂木琳表示,教育部決定朝開放的方向修法,不論是否指定對象,捐給私校也可百分之百抵稅,只是在機制上仍須透過興學基金會。
世新大學校長賴鼎銘表示,為學校辦學好,希望得到外界捐款,因此教育部對捐款限制愈少愈好,希望比照公立學校,甚至不必透過興學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