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未來將Uber、Bolt、yoxi、LINE GO等網路叫車平台納管,變成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最快11月底上路。圖/資料照片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今年初發生BOLT司機丟包乘客事件,突顯多元計程車管理漏洞。交通部昨預告修法,將網路叫車平台納入計程車業管理,若業者未在修法後一年內取得營業執照,最高罰2500萬元,並勒令歇業,發生事故後若推卸責任,最高罰9萬元;另為增加駕駛營運彈性也開放「一車多車隊」,新規最快11月底上路。
根據現行規定,網路叫車平台被歸類為「資訊媒合」業者,而非交通運輸業者,導致駕駛、車隊與平台間的權利義務模糊,交通部昨預告修正《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確定納管叫車平台。
駕駛訓練 每半年至少3小時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迪琦說,修法後將不再分車隊及網路叫車平台,法令上全都視為「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若再發生類似BOLT駕駛丟包乘客事件,駕駛需負責的刑事責任,公司需負的民事責任,須以最後判決為主;但行政管理責任部分,需由車隊(叫車平台+派遣車隊)負責,若推卸責任可以《公路法》開罰3萬至9萬元。
胡迪琦表示,修法後,駕駛可加入多個車隊,業者須提供駕駛至少3小時的教育訓練,若駕駛半年內發生2次重大違規,業者須召回駕駛接受安全講習,完成後才能繼續派遣。
胡迪琦舉例,若一名駕駛加入3個車隊,卻發生教育訓練沒做好、沒有保險等情況,3家車隊都要負擔責任,倘若是個別因素如派遣系統出問題,將各別開罰;針對駕駛的教育訓練,可由統一委託某一家來訓練,但若有額外訓練內容,像是各家系統操作介面、穿著制服規定等,也可以再分別訓練。
假設駕駛上路後發生嚴重違規,依法業者須召回該駕駛進行嚴重違規的教育訓練。駕駛若加入3家車隊,就須參加3次教育訓練。
Uber籲延長討論 釐清責任歸屬
台灣數位平台預約接送從業人員產業工會、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則發聲明肯定修法方向,呼籲地方主管機關及早接軌,加速完備自治法規與稽查配套。工會強調,市場秩序與計程車權益不容跨國資本踐踏,政府監管是保障駕駛與消費者的必要底線。
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表示,政府管理外商平台,其實力道不如管理本土平台,若開放一車多車隊,計程車司機不會只被一家綁住,因此樂見本土平台崛起,「如市占率最大的還是外商,要他們改進不見得會搭理。」
Uber則表示,預告期卻僅有14天,恐不足以讓各界充分討論與評估,主張預告60天以延長意見蒐集時間,審慎評估新制對乘客安全、職業駕駛、合作車隊及市場運作的影響,釐清責任歸屬。此外,車隊向駕駛收取的服務費涉及市場機制,若改採主管機關事前同意制,恐影響市場彈性及良性競爭,應提出充分政策依據,並審慎評估可能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