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前後後得到15座攝影獎座的李屏賓,近幾年,經常會被人提及,說他的攝影已變成一種風格的標記。李屏賓本人卻不認為自己是個具有風格的人,他甚至直言:「如果我是一個具有攝影風格的人,那就不需要導演,我就是導演了。」
李屏賓透露,他初到香港發展時,有一次碰到許鞍華導演,許導演當面對他說:「你什麼片子都拍,武打片、警匪片、文藝片,亂拍一通,這樣怎麼會有自己的風格?」他不服氣地反問許鞍華:「為什麼要有風格,難道我要把所有的導演都變成李屏賓嗎?」許鞍華一時為之語塞。李屏賓接著說:「如果我要有風格,就一直拍某個導演的戲就有風格了,但是這樣不足以成為一個電影攝影師。我離開台灣到香港,就是因為在台灣光是拍侯孝賢的戲是不夠的,不足以讓我成為一個真正的攝影師。」
李屏賓認為,「風格」不是自己嘴巴講講就成了,它是要得到大家的認可。不僅如此,「風格」並不是只有1、2部戲的風格,它是累積了多少不同的成效,自然形成的一種樣貌。「就像我初到香港拍戲,在武打動作片中,常常看到幾個人吊著鋼絲在空中飛來飛去,當時還沒有電腦特技,但是影片完成後,裡面居然看不到一條鋼絲,讓我驚嘆不已。另外我還看過在一條不到兩公尺的窄巷,歹徒與警察展開一場火併,攝影師跟著邊跑邊跑,雙方人數合計有6、70人之多,別說拍戲,走在其中都會碰撞在一起。這場戲相當難拍,可是拍出的成績卻令人震撼!對我來說,那真是迷人極了。」
已拍過數十部戲的李屏賓說:「今天你們可以說我有沒有風格?因為我已經拍過幾十部電影在那邊了,期間也跟許鞍華合作過《女人四十》、《半生緣》,《女人四十》還獲得1995年金馬獎最佳攝影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