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桃園機場違規停車科技執法昨日上路,接機車輛在指定區域靜止超過3分鐘,將自動拍照錄影,並開罰600元至1200元。學者表示,此舉引發民怨,正是因為候車空間、接機設備和資訊不足下,先選擇科技執法開罰,科技執法不應只會計時開罰,應先把接機配套做好。
航空警察局日前宣布,昨日起,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13至23號會面點,以及第二航廈21至29號、31至33號會面點,接機車輛只要靜止超過3分鐘,科技執法系統便會自動拍照、錄影蒐證,違規者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有學者表示,候車空間、接機設備和資訊不足之下,先選擇科技執法開罰,恐怕會引發民怨,警局應該公開說明辨識準確率、計時起迄標準、車輛移動後是否重新計時,以及老人、輪椅旅客或是大量行李等特殊情況如何認定,而不能只是告訴民眾「超過3分鐘就會被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