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妨礙逮捕案9日判處有期徒刑7年,定讞。圖為同日首爾火車站螢幕播放相關新聞報導。圖/美聯社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南韓前總統尹錫悅9日在大法院因妨礙逮捕、濫用職權妨礙行使審議權等罪名,被判有期徒刑7年定讞,這是2024年底緊急戒嚴令風波後,事隔583天大法院首次對尹錫悅作出判決。
根據韓聯社報導,尹錫悅在2024年底發布緊急戒嚴令風波之後,因涉嫌妨礙執行逮捕令等罪名遭起訴。大法院表示,「原審判斷並無違反邏輯與經驗法則、逾越自由心證主義界限,或誤解法理等錯誤」。
報導提及,尹錫悅涉嫌在戒嚴風波後的調查初期(去年1月),動員總統警護處人員妨礙逮捕;尹錫悅也被指控在宣布戒嚴前,為了具備國務會議的形式而只召集部分國務委員,侵害未能出席會議的9名國務委員的審議權。
今年1月一審認定尹錫悅妨礙逮捕及濫用職權等相當部分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5年;負責二審的首爾高等法院內亂專責審判庭刑事第一庭,今年4月判處有期徒刑7年,刑期較一審增加,但低於特檢組求處的有期徒刑10年。特檢組與尹錫悅方面均不服二審判決提起上訴,但大法院駁回雙方上訴。
目前尹錫悅還有7起刑事案件在身,包括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的內亂首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