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一日生效。一位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當晚透過電郵對中央社指稱,此一「有問題」的法律對個人、機構及組織強加廣泛義務,即使不在中國大陸境內,要求積極推動中共的「民族團結」議程,否則將面臨北京報復;美國將捍衛主權,保護在美國境內的個人,免受外國政府與政權濫權侵害。
陸委會昨表示,這是中共對台從「反對台獨」轉向「強制促統」的法律戰全新階段,並將「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掛勾,台灣人民拒絕接受。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昨回應,民進黨當局完全是造謠抹黑,故意編造所謂風險,恐嚇台灣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