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亦純
清朝嘉慶年間,有一個老乞丐常年在街巷間乞討,雖衣衫襤褸卻始終安守本分。某日,一名官員模樣的人策馬疾馳而過,不慎從行囊中掉落兩枚沉甸甸的銀子。乞丐見狀急忙高聲呼喊,無奈馬蹄聲遠,失主早已消失在街角。
乞丐捧著對他而言堪稱「巨款」的銀子,心中並無喜悅,反而思忖:「我一叫化子,若持此銀購買食衣,店家必疑我偷盜;若被同伴知曉,恐招來殺身之禍。這不義之財若強留身邊,非但不能救命,反成催命符。與其擔驚受怕,不如交給官府處理,求個心安理得。」
他於是來到縣衙,主動上繳銀兩。縣令驚訝其高潔,稱讚道:「按律,拾得者可分得一半,你就收下這枚銀子作為獎勵吧!」乞丐卻連忙叩頭婉拒:「小人無罪,懷寶反招禍患。我寧可清貧,也不想身陷險境。」縣令深感佩服。
不久,失主心急如焚地前來報案,縣令歸還銀兩並述其原委,失主大為感動:「能遇此義士,實乃三生有幸。他所憂者不過是安身立命,我願助其一臂之力。」縣令亦深受感召,協同籌錢,為乞丐購置了一間小屋並添購貨物,助其開店自食其力,店門口高懸〈拾金不昧〉匾額,引為美談。
此事出自《客窗閒話》。乞者見利思義,懂得惜福避禍,縣令與失主亦明理樂善。若世人皆能如這名乞者,堅守內心清白,社會定能更加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