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提出「無菸城市」構想,盼以日本模式在戶外設吸菸室,其他地區則打造成無菸環境,讓吸菸與非吸菸者分流。衛福部長石崇良昨表示,依《菸害防治法》第19條禁菸規定,為針對某些戶外場所指定為禁菸區後,再指定它是禁菸場所,並再指定戶外某些地方可以設吸菸區,在法規上是可行的。
《菸害防治法》禁菸規定,第18條指室內場所全面禁菸,而在部分室內場所得設吸菸室。第19條則於第1項1至3款為指定戶外禁菸場所得指定吸菸區外,第4款授權各級主管機關可再公告禁菸場所,一樣可以指定吸菸區。因此,若台北市公告行人步道區為禁菸場所,再指定吸菸區,並以戶外吸菸室代替指定吸菸區,「這與法並無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