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近年教甄大開缺,再加上教師職業吸引力下降,愈來愈多綁約6年的師培公費生寧可賠數十萬公費放棄資格,改到他校任職或轉職。為此,教育部預告修法,只要是分發前錄取教甄而放棄資格,或是已分發任教、未連續服務滿3年等情況得師培公費生,應賠償1.5倍公費。換算下來,最多恐賠上百萬元不等。
吸引力降 寧賠公費者日增
教育部近年每學年度約核定300多個公費生名額,據統計,110、111、112年度,分別有16人、60人、49人選擇償還公費,亦有師培大學觀察,選擇寧願賠公費的學生愈來愈多。
教育部表示,為了符合公費生培育目的,以及維護公費分發學校師資穩定性,參考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衛福部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之規定,預告修正《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分發前錄取教甄而放棄資格,或是已分發任教、未連續服務滿3年之公費生,應賠償1.5倍公費。
根據現行規定,師培公費生若未依規定年限服務(違約),須賠償在學期間所受領的「全部公費」,包括:學雜費、書籍費、生活津貼。其中,生活津貼每月1萬元,若不計住宿費,公費生4年下來,最多可領約70萬元。換句話說,未來修法後,若公費生未服務滿3年就離開崗位,最多恐賠近百萬元。
本次修法也擬放寬降低服務滿3年、未滿6年者需償還的公費數額,現行算法是依照6年之中,未服務的年月數比例償還,草案中改為依照「受領」年月數與未服務的年月數比例償還。
但有師培公費生認為,政策想強化履行義務是好的,也能反映現在偏鄉教育情形,但在提出1.5倍賠償的同時,也要給予相應足夠有吸引力的優惠條款,否則只是降低學生選擇成為公費生的意願。
師培生:薪資遠低醫師 難類比
師培公費生還提到,教師與醫師職業性質不同,同樣年資教師薪資低於醫師,就業市場也相對狹窄,把兩者相提並論,是忽略其社會地位、薪資待遇及賠償受領公費的困難程度。
台師大師資培育學院教授葉怡芬說,近年確實觀察到賠公費的人數變多,調升後確實有嚇阻效果,但效果不大,「現在的學生若有生涯規畫,他們賠公費很『阿莎力』。」
葉怡芬也觀察到,選擇考公費的學生變少。她說,公費身分最吸引人的不是補助,而是保障正式教職,未來學生考量賠公費金額提升,再加上現在教學環境不友善,意志不堅的人就更不會選考公費。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也說,既然教育部欲修法對違約的公費生祭出這麼重的賠償,學生在選擇是否考公費時,必定更謹慎。長遠來看,還是要改善教師待遇、教學環境,減少教師工作量,增加公費教師留任意願。
代理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湘仙擔心,若有公費教師無法適應環境,又礙於高昂公費不敢離開,恐怕承受不住。事實上,第一線偏鄉教師就分享,許多公費教師一上任就當組長,甚至半年當代理主任,他們往往在尚未熟悉教學前,便要承擔他人不願接手的行政業務,再加上要適應偏鄉生活,公費師面臨的挑戰常比想像嚴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