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尚智
陽明山管理局,前身是一九四九年成立的草山管理局,一九五○年改為此名。因為蔣中正總統的士林官邸與草山行館都坐落其中,當地居民多有住在「天子腳下」的地方認同感;且戶籍地在陽明山管理局的身分證字號是Y開頭,直到一九七四年才改發台北市的A開頭。每年一到花季,大批遊客湧入賞花,就是陽明山管理局最忙碌的季節。
陽明山管理局的辦公廳舍,原為一九二九年創立的草山公共浴場,現在是台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當初由淡水匠師施工,建築主體為紅色斜屋頂,牆面取當地盛產的灰色安山岩砌築而成,建築外觀帶有西式莊園的休閒情調。
陽明山管理局最初是台灣省轄下的縣級行政區,擁有相對豐富的行政資源,包括獨立的行政與財政權。其組織編制可說是具體而微的小型縣市政府,包括各科室與附屬單位,底下管轄士林鎮與北投鎮,後來還納入中山樓管理所。
然而,陽明山管理局的特殊行政地位,卻也導致組織運作長期出現扞格之處。
陽明山管理局局長由省府指派,直接對省府負責;然而,一九五七年的地方選舉就爆發了爭議。因為陽明山管理局所轄的北投、士林鎮民,均可投票選舉台北縣長與台北縣縣議員,但因台北縣與陽明山管理局是平行的行政單位,導致台北縣長無權指揮陽明山管理局;然而台北縣議會裡陽明山選出的縣議員,卻可以監督陽明山管理局。
一九六四年,省主席黃杰在聽取防洪工程簡報時,為了興建台北市、三重市與士林鎮下水道工程所需的五千餘萬元經費,指示台北市政府,替台北縣與陽明山管理局向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簡稱經合會)統一代辦美援貸款。
黃杰的考量是,台北市財源充裕,由其出面貸款,經合會比較有信心。然而,台北市長高玉樹面對頂頭上司的指示卻面露難色,他直言,台北市與台北縣、陽明山管理局是平行單位,由台北市替這兩個「姐妹」借貸,反而有一種「長輩替晚輩背債」的意味。後來台北市議會審查此案時,也不願替台北縣和陽明山管理局背債。
一九六七年,台北市脫離台灣省升格為直轄市,陽明山管理局隨之於隔年改隸於台北市政府,下轄士林區與北投區。當時,台北市長高玉樹與陽明山管理局局長潘其武,為了陽明山管理局的定位發生多次摩擦,屢屢登上媒體版面。像是潘局長準備向台北市議會提出「施政報告」,但高市長認為該局只能提出「工作報告」,後來經議長協調,改為「施政計畫報告」。
更嚴重的問題是,台北市政府撥給陽明山管理局的預算補助金額不如預期,使得該局飽受財政困窘之苦。一九七○年,潘局長在市議會表示,如果市府的補助不足,該局將向美國運通銀行貸款兩千五百萬美金,折合新台幣十億元,作為陽明山地區的建設經費。
為了根本解決府局之間的矛盾,一九七四年,陽明山管理局遭到縮編,實質上從一個大局改為小局。員額從原本三千一百餘人,降至不到百人,士林與北投兩區公所也改由市府接管,業務只剩陽明公園、中山樓等地的維護管理。一九七七年更降編為陽明山管理處,改隸為民政局,不再是市府一級單位。陽明山管理局的昔日風華,隨之走入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