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石毓琪台北報導】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畫開放具封閉式車室、方向盤式轉向系統的三輪機車於國內道路行駛,並正式命名為「駕艙機車」。修法草案預告期為六十天,進展順利最快下半年上路。
交通部表示,駕艙機車在歐洲、日本皆定位為機車,國內也將比照辦理,領用機車車牌,但因操作介面採方向盤、腳踩油門與煞車踏板,形式接近汽車,駕駛資格將參考日本規定,須持有小型車以上駕駛執照。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持機車駕照駕駛駕艙機車,將處六千元至一萬二千元罰鍰;無照駕駛則最高可罰三萬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