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穎容綜合報導】教育部於去年底宣布,將調升中小學導師費、兼代課教師鐘點費,並加發行政工作獎金,且相關調整追溯自去年九月一日起生效。政策公布後,引發部分教師關切,特別是過去因請假而需自行負擔代課鐘點費者,是否須補付調漲後的差額。
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表示,若教師請假有依規定登錄於學校差勤系統,鐘點費調漲前後的差額將由公費支應,並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各半負擔;不會要求教師自行補貼。但若未透過差勤系統請假,則因無紀錄,無法適用此一機制。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審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張廖萬堅到場備詢並說明,教育部先前已宣布,中小學兼代課教師鐘點費全面調漲百分之二十,其中國小由三百三十六元提高至四百零五元、國中由三百七十八元調至四百五十五元、高中由四百二十元調至五百零五元,並回溯自二○二五年九月一日起實施。
張廖萬堅說,依現行規定,教師因事假或病假需請人代課時,鐘點費原則上由請假教師自行負擔;但若為公假、婚假、產假,或連續三日以上病假及身心調適假,則可免付代課鐘點費。
立委葛如鈞質詢指出,不少教師擔心,去年因請事假或短期病假已自行支付代課鐘點費,如今費率調高,是否需補繳差額。他認為,若調漲的百分之二十最終由正職教師吸收,並非教育部政策初衷,建議應由教育部全額負擔。對此,張廖萬堅再次強調,只要請假程序合規,差額皆由公費處理。此外,教育部規畫加發「行政工作獎金」,以五十班為門檻分三級發給,也引起基層學校反彈。立委范雲指出,全國五十班以上的大型學校數量有限,該制度恐使多數學校難以受惠。她表示,獎金發放涉及行政院人事總處,盼教育部協助爭取調整。
張廖萬堅答詢,政策公布後已聽到校長協會及私校等多方意見,部分內容確實需要進一步說明與溝通。教育部將在與地方政府取得共識的前提下,持續協助協調與解決相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