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新北校園割頸案昨天二審宣判,兩名未成年被告均較一審加重三年刑期。明天適逢死者楊姓國中生忌日,楊父得知判決結果後哭到全身顫抖,他痛訴「台灣司法已死」,《少年事件處理法》將他打得遍體鱗傷,北捷隨機殺人案不是偶然,而是縱容暴力犯罪的警訊。
割頸案源於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楊姓國三生提醒隔壁班林姓女學生勿破壞公物,竟遭郭姓男學生持刀割喉身亡。去年一審判郭生九年徒刑、涉教唆殺人的林姓乾妹判刑八年。台灣高等法院昨二審宣判,郭生改判十二年、林女判十一年。
高院合議庭宣判不公開,僅讓死者家屬在場聽判決結果和理由,楊生父母在法庭哭吼「為什麼判那麼低」、「殺人還談什麼教育」,走出法庭後痛哭失聲,需要旁人攙扶。
楊父哭訴說,無法接受判決結果,他希望的刑度為三十年,結果連一半都不到;少事法是保護壞人的「惡法」,他要發表「不自殺聲明」,一定上訴到底。
楊父表示,法院一直說郭、林需要久一點時間教化,但久一點也只有十二年,服刑四年就可以假釋,出來還可以繼續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