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石毓琪台北報導】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確規範新車領牌檢驗及後續定期驗車時,車窗與擋風玻璃隔熱紙的可見光透過率標準,其中前擋風玻璃須達70%以上、前側窗須達40%以上,原則預計明年第1季上路;修法僅適用於新領牌車輛,已領牌的舊車不溯及既往。
交通部指出,考量台灣高溫、日照強烈與多雨的氣候條件,國人用車時多會黏貼隔熱紙,以降低車內溫度、隔絕紫外線或減少眩光。但若隔熱紙顏色過深、透光率過低,容易影響駕駛人視線判斷,增加事故風險。因此檢討現行管理方式,決定透過修法,讓隔熱紙規範從「指引」正式入法。
依修正草案內容,未來新登檢領照的車輛若有黏貼隔熱紙,除經交通部核可的特殊車輛外,前擋風玻璃須黏貼可見光透過率70%以上的合格隔熱紙,但前擋風玻璃自邊框上緣起15公分內的區域不在此限。
前側窗則須使用透光率40%以上的合格隔熱紙,且產品須具備合格標識。相關標準也將納入日後汽車定期檢驗項目與基準,未符合規定者,將影響驗車結果。
計程車規範更嚴格,除前擋風玻璃與前側窗須比照一般車輛符合70%與40%的透光率標準外,修法新增規定計程車後側窗及後擋風玻璃,同樣須黏貼可見光透過率40%以上的合格隔熱紙。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廸琦表示,這次修法是綜合考量國內氣候環境、道路安全需求、民眾用車習慣及產品價格可負擔性後調整,目的在確保駕駛人行車時的視線清晰與視野完整,降低事故風險。
相關草案自12月12日起預告30天,待預告期滿並完成法制作業後,仍須與隔熱紙業者及檢驗單位就細節進行溝通與配套安排。